油擊雷射 Accure:規格表上只有一個數字一樣,其他全不一樣
三台機器並排,只有 1726 nm 這一列是相同的。而這個波長對皮脂的吸收只比對水高 1.2 倍——它不是答案,只是入場券。這篇把皮脂腺的四群幹細胞、為什麼它永遠打不完,以及那二十年的工程史,全部攤開。
本篇分成 12 段
會議一開場的投影片上有一張表,並排 3 台機器。表格有十幾列——功率、spot size、脈寬、冷卻方式、打法。
只有一列數字是一樣的:1726 nm 。
其餘全部不同。
先把「3 台」講清楚,因為市面上多數人只聽過兩台。
第 3 台是韓國做的,用二極體雷射,而且還停在分段式(fractional)的打法。講者一句話就把它放到一邊:它的功率來源問題大概還沒解決。分段式的意思是能量不是整片下去,而是打成一格一格的微小光點——對這個適應症來說,等於一開始就放棄了「把整片皮脂腺覆蓋到」這件事。
所以真正被拿出來比的,是另外兩台。而那兩台的主張是互相矛盾的。
(這兩台的差別我之前寫過一次,那篇往分子層次再追了一層:〈雷射打的是角鯊烯,那角鯊烯是誰在管〉。)
一台說:我用比較高的功率,在 60 毫秒以內——短於皮脂腺的熱弛豫時間——就把腺體打掉,熱來不及跑出去,這才叫選擇性。
另一台說:不對,我要長於熱弛豫時間,我要讓熱擴散出去一點,去傷到旁邊的幹細胞。
同一個波長,兩個方向相反的工程哲學。這一整場的內容攤開來看,真正的題目就是這個:
波長不是答案,波長只是入場券。
一、為什麼是 1726:那個只有 1.2 倍的數字
痘痘的四個成因——出油、角化、細菌、發炎——不是平行的四件事。
它們互相有因果,而起點是出油:
油多,毛囊開口就過度角化;油裡的游離脂肪酸本身會刺激發炎;油多讓痤瘡桿菌定殖增加,而細菌體內的脂解酶把三酸甘油酯分解成更多游離脂肪酸,回頭再刺激出油。發炎又正向回饋回去,讓油出得更多。
一個閉環。而環的起點是皮脂腺。
所以如果要從源頭處理,標的很清楚。問題是怎麼打得到它。
皮脂的組成是 70% 水、30% 脂質。脂質的吸收曲線上有幾個峰:
- 2000 多 nm:吸收很高,但作用太淺,到不了皮脂腺的深度
- 1210 nm:沒有真的贏過水
- 1450 nm:有峰,但遠低於水
1450 這一格值得多看一眼,因為市面上有機器走這條路。水吸得比皮脂還多,代表你要讓皮脂吃到足夠能量,表皮的水會先被加熱——所以病人會覺得非常燙。能量得設很高,但人先受不了。這是 1450 的結構性困境。
1726 是曲線上那個比較特別的位置:皮脂的吸收高過水。
但這裡有一個數字,是整場會議的技術核心:
1726 對皮脂的吸收,只比對水高 1.2 倍。
1.2 倍。做血管雷射的人聽到這個數字會愣一下——那裡打血紅素對周圍組織的選擇性高得多。(「9 倍、10 倍」是我在會議現場聽到的比喻,回頭查不到一手出處,所以只留下「高得多」這個方向。)
1.2 倍的意思是:你光有這個波長,什麼都做不到。 所以這台機器的波長精度要壓在正負 1 nm,而後面還得靠一長串工程去補。
二、硬核的那一段:皮脂腺為什麼永遠打不完
這是全場最重要的一段,也是我認為所有在賣、在買、在打這台機器的人都該讀懂的一段。
(皮脂腺這個器官長期被低估,我另外寫過一篇:〈皮脂腺:一個長期被錯誤理解的皮膚器官〉。)
皮脂腺掛在毛囊旁邊的哪裡
毛囊由上而下分成幾段:漏斗部(infundibulum)、峽部(isthmus),兩者的界線大約就在皮脂腺開口的位置;峽部往下到隆突部(bulge),也就是立毛肌附著的地方;再往下是毛球(hair bulb)。皮脂腺就附著在漏斗部與峽部交界這一帶。
4 群幹細胞,各守一個位置
皮脂腺之所以難對付,是因為它的補充來自4 群不同的幹細胞,而且它們有明確的層級與補位順序:
第 1 群:LRIG1,位在皮脂腺開口附近的交界區(junctional zone)。這是平常最主要的來源。它在生理狀態下維持一個平衡:往上分化成表皮,往內分化成皮脂腺的前驅細胞。
第 2 群:LGR6,位在上隆突部(upper bulge),位置比第一群低。平常是次要來源,但它更原始、分化能力更強(multipotent),可以往上也可以往下。它真正的身份是替補——當 LRIG1 被破壞時,它會遞補上來,接手分化成皮脂細胞。
第 3 群:K15,位在毛囊隆突部、靠近毛球。它平常的工作是分化成毛囊,本來不負責皮脂腺。但當上面兩群都被破壞得太嚴重時,它也會補位。
第 4 群:IFE pool,位在毛囊間表皮(interfollicular epidermis),位置最上面。平常往上分化成表皮細胞。但當下面全部都壞得太厲害時,它會往下補位,變成皮脂腺的前驅細胞。
4 群幹細胞,4 層保險。你破壞第一層,第二層補;破壞到第二層,第三層補;連第三層都沒了,表皮那群往下補。
還有一群不是幹細胞,但更關鍵
除了這 4 群,皮脂腺的基底層還住著一群叫 Blimp1 的細胞。
它不是幹細胞——它已經分化了,已經朝皮脂腺的方向走,是一個前驅細胞(progenitor)。但它是皮脂細胞最主要的直接來源。
(科學家曾經爭論 Blimp1 到底是獨立的一群,還是從上面那些幹細胞分化來的。目前螢光標記的研究證據支持後者。)
皮脂細胞的一生,和那個致命的細節
皮脂細胞從基底層往中央分化,大致是四個階段:
- 增殖期:在腺體最外圍的基底層不斷增殖、增加數量。這一層沒有油滴。
- 早期成熟:開始出現小小的油滴
- 晚期成熟:油滴肥大(hypertrophic),數量變多
- 崩解期:細胞整個破裂,以全泌(holocrine)方式把皮脂分泌到皮膚表面
請停在第一點。
增殖期的基底層細胞沒有油滴。
而所有熱能設備——不管是 1726、1450、還是任何波長——都得靠油脂吸收熱量才能造成破壞。
沒有油,就吸不到熱。吸不到熱,就破壞不到。
所以無論你怎麼打,基底層那群增殖細胞都會活下來。而 Blimp1 就住在那一層。它活著,皮脂細胞就會被補回來。
這就是「皮脂腺永遠打不完」的機轉層面的答案。它不是因為能量不夠,是因為那一層本質上吸不到光。
一個從細胞週期推出來的療程間隔
單一個皮脂細胞從基底層走到最頂層,大約 7 到 14 天。
但整個皮脂腺全部更新一輪——因為每個細胞的分化速度快慢不一——大約是 14 到 28 天。
這就是「建議 1 個月打 1 次」的數據來源。 不是行銷排出來的頻率,是從腺體的更新週期推出來的。
三、被綁架的幹細胞:粉刺期的腺體其實是縮小的
第二個硬核的概念,叫粉刺開關假說(comedonal switch)。
前面說過,LRIG1 幹細胞在生理狀態下是平衡的:往上分化表皮、往內分化皮脂腺。
但它會被劫持。論文的用字就是 hijack。
被誰劫持?四個已知的因素:
- 雄性素:androgen 與 5α-DHT 這條路徑
- 高升糖飲食:造成高胰島素血症與 IGF-1 路徑活化
- 痤瘡桿菌
- 局部 A 酸不足(local retinoid deficiency)
被劫持之後,這群幹細胞不再往皮脂腺走,而是全部轉向表皮方向分化。角質愈生愈多,把毛囊開口塞住——微粉刺(microcomedone)就是這樣來的。
這推出一個非常反直覺的結論:
在微粉刺的早期階段,皮脂腺其實是縮小的。
我們的直覺是「長痘痘=皮脂腺變大」。但在這個階段,幹細胞全部跑去做表皮了,沒有在補皮脂腺,所以腺體是萎縮的。
而這件事直接對得上臨床觀察:
用 1726 打發炎性痘痘效果比較好——因為腺體大,能吃到的熱多。 打閉鎖性粉刺,減少的幅度就明顯少一些,常常還有殘留。
講者自己說這是他讀完論文後的推測,不是定論。但我認為這是那天最漂亮的一個推論——它讓一個分子層次的假說,長出了一個可以在診間被驗證的預測。
四、口服 A 酸在這張圖上的位置,和它的極限
把上面那張分化圖畫出來之後,口服 A 酸為什麼是標準治療,就變得非常清楚。它同時做四件事:
- 阻斷幹細胞往 Blimp1 前驅細胞分化
- 已經形成的 Blimp1 前驅細胞,把它清除掉(deplete)
- 已經成熟的皮脂細胞,讓它凋亡(apoptosis)
- 讓角化正常化
整條路徑都被阻斷,所以皮脂分泌大幅減少。它處理的不是一個點,是一整條線——這就是它至今仍是中重度痤瘡標準治療的原因。
但它的極限也在同一張圖上。
早期的實驗數據很清楚:吃下去之後,不管高、中、低劑量,大約 3 到 4 週油脂分泌就降到只剩原來的 10% 到 20%,而且維持得相當穩定。
問題是停藥之後。
12 週停藥,油脂分泌就慢慢回來了。而且起始劑量愈低,回來得愈快。
會議引用的追蹤數據:低劑量連續吃 6 到 18 個月,停藥兩年後追蹤,復發率 36%。 將近 40%。
現場還提到,國外有團隊追蹤到病人吃了十幾二十年。
再加上唇乾、眼乾、皮膚乾、肌肉關節疼痛、流鼻血、劑量高時可能掉髮、血脂與膽固醇上升、孕婦絕對不能用、要定期抽血、每個月要回診拿藥。
所以問題從來不是「A 酸有沒有效」。它很有效。問題是「要吃多久」——而這個問題沒有人答得出來。
五、20 年的工程:從一台放不進診所的機器開始
這是文章的另一半。因為那個 1.2 倍的選擇性告訴我們:波長之後的每一個決定,都是在補這個先天不足。
2006:第一條曲線
最早是拿手術病人的皮下脂肪組織去測,畫出第一條吸收曲線。那條線跟現在流傳的那張不一樣——上面有 915、1210、1720 三個位置。
後來改打豬皮,才出現大家比較熟悉的 1.7 與 2.2。
(所以你會在不同文獻看到 1.7、1.8、1.6、1.2 這些數字,那是在不同實驗條件下得到的結果。真正重要的不是小數點,是那個結論:這個波段對皮脂的吸收跟水沒有拉開。)
那台放不進診所的機器
原始團隊當時用的是自由電子雷射。
那是一台佔地以公尺計的裝置。它能證明原理,但你不可能把它推進診間。
從這裡到商品,中間隔的全是工程問題。這條路走了多久、由誰走完,我寫過一篇:〈痤瘡終於有了根治的可能——哈佛教授花了二十年〉。
2011:第一台拉曼光纖雷射
有另一個團隊比原始團隊更早做出可攜的機器,用的是拉曼光纖雷射(Raman fiber laser)。
一般雷射靠的是在介質裡「摻」進某種離子,用那個離子固有的能階發光——想要什麼顏色,就找有那個能階的離子。問題是 1726 nm 這個位置,沒有現成的離子做得出來。
拉曼光纖雷射不摻離子,它用玻璃分子本身。
強光在幾百公尺長的光纖裡跑,一路撞上玻璃分子、把它們撞得震動。每撞一次,光就交出一份震動能量(一個聲子,phonon),自己往長波長掉一階——這一跳叫斯托克斯位移(Stokes shift),在矽纖裡每階大約 13.2 THz。
一階一階接力往下走,就能走到摻雜離子做不出來的顏色。走到要的那一階,再用光纖布拉格光柵(Fiber Bragg Grating,FBG)把它鎖住——那是在光纖上刻一排細密條紋,只把某一個波長反彈回去、其他放行,等於一面只認一種顏色的鏡子。
「造光」這件事,難的不是打出來,是先把 1726 nm 這個顏色生出來。
這條技術路線本身就是一個故事,我寫過一篇專門談它:〈破局與新生:從拉曼光纖雷射,看 1726 nm 的「造光」革命〉。
他們多做了一件很關鍵的事:前面的實驗是直接打脂肪,但真實的治療要先穿過一層表皮。加上表皮的散射與穿透之後重算,結論是 1720 比 1210 好。
但他們做出來的是 1708 nm,不是 1726。原因很具體:波長是靠 FBG 鎖的,而當時的刻寫技術只做得到 1708。差的那 18 nm,是製程做不到,不是設計不想要。
那台機器用藍寶石接觸式冷卻、spot size 2 毫米、60 到 85 瓦。結果是:表皮確實被保護住了(epidermis sparing),但周圍組織有明顯損傷——選擇性還不夠。
2012:把所有參數一次算出來
這是決定性的一篇。
他們先刮下正常人的皮脂分泌物去測光譜,確認組成(70% 水、30% 脂質),再做人工合成脂質畫出標準曲線。然後用蒙地卡羅模型去模擬。
算出來的東西,基本上就是今天這台機器規格表上的每一個數字:
| 參數 | 模型算出來的結論 |
|---|---|
| 熱弛豫時間(TRT) | 依腺體大小落在 20–120 毫秒,平均約 60 毫秒 |
| 需要的能量密度 | 1210 需要 245(太高不可行),1720 可行得多 |
| spot size | 小於 5 毫米穿透不夠深;大於 5 毫米因散射也沒有額外好處 |
| 脈寬 | 約 100 毫秒 |
spot size 最後做在 4.9 到 5 毫米——那不是設計師挑的,是模型逼出來的。
同一份研究也對前一台機器提出了修正意見:要做成,你需要大 spot size、足夠的功率、100 毫秒左右的脈寬,以及冷卻系統。而當時「足夠的功率」還做不到。
為什麼脈寬要故意做得比 TRT 長
這一條最反直覺,也最能看出他們對機轉的理解。
傳統的選擇性光熱分解原則是:脈寬要短於標的的熱弛豫時間,這樣熱來不及散出去,就被鎖在標的裡。這是 1983 年以來所有皮膚雷射的基礎。
但這台選 100 毫秒,長於平均 60 毫秒的 TRT。
為什麼?回到第二節那個致命的細節——基底層沒有油滴,吸不到熱。
所以必須讓熱從成熟的皮脂細胞往外擴散一點點,才破壞得到基底層那群增殖細胞與 Blimp1。
但又不能太長。超過 100 毫秒,正常組織的傷害就太多了。
原始論文的用字是「避免過度的熱擴散」——要一些,但不要太多。
會議中把這個概念稱為延伸式的選擇性光熱分解(extended selective photothermolysis):不是把熱鎖死在標的裡,是刻意讓它溢出一個受控的量。
功率:把 3 根光纖併在一起
單一根拉曼光纖的功率是 36 瓦。不夠。
所以有了一項專利:把 3 根拉曼光纖併聯(Raman fiber combining)。
併聯聽起來像把三條水管接在一起,實際上沒那麼簡單——三束光要合成一束、而且合出來還要能用,本身就是一道題。
(所以規格表上看到的那個瓦數,很可能只是單一根的數字。實際併了幾根,講者說他沒問。)
「用拉曼光纖」這個說法來自講者引述的一項專利。但廠商並沒有完全公開現行機種的增益架構——它到底是拉曼光纖、還是摻銩(Tm)光纖的帶內泵浦,公開資料裡沒有講死,也可能屬於商業機密。
我在寫〈破局與新生〉那篇的時候就遇到同一個問題,當時的處理方式也是如此:只描述有文獻依據的部分,不替廠商把沒公開的事講成定論。
光束形狀:把高斯壓成平頂
一般雷射出來是高斯光束——中間強、邊緣弱。
在這個應用上,高斯有個具體的問題:中心會衝太高,傷到表皮;邊緣又不夠,得跑好幾輪才蓋得滿。
所以他們把它做成平頂光束(flat-top):用無數個高斯疊成一個能量均勻的平面。
模擬比較過:在皮脂腺的深度要超過 60 度,大 spot size 比較適合,而且要平頂。高斯會衝太高、傷到表皮。
做成平頂之後,一發就到足夠能量,不需要像另一台那樣跑兩輪。
預調期:從 0.5 瓦 20 秒,演化成 6 發堆疊
這是原始團隊另一個很漂亮的設計。
最早的做法叫 preconditioning(預調期):先用非常低的功率——0.5 瓦——打 20 秒,最後再來一發高能量的。
原理是利用皮脂腺的熱弛豫時間比周圍組織長這個特性。
每一發進去,假設兩邊都升 5 度。但在下一發到來之前,周圍組織已經降下來了,而皮脂腺還沒有。一發一發疊上去,兩者的溫度就被拉開:預調期做完的時候,周圍組織可能還在 30 度左右,皮脂腺已經到 40、50 度。
這時候最後一發強的下去,就能把腺體推到破壞溫度,而不會傷到周圍。
後來覺得 0.5 瓦太保守,演化成現在的做法:每發 20 瓦、6 發堆疊(早期試過 7 發、8 發,為了安全性收斂到 6 發)。
而 6 發的另一個作用是深度。臉部皮脂腺的深度落在 0.12 到 0.76 毫米,平均約 0.5 毫米,但在毛球附近可以超過 1 毫米。單一發在 100 毫秒下的吸收峰只在 0.1 毫米附近,往下遞減——所以要一發一發往下鑽,模擬設定涵蓋到 0.5 到 1.5 毫米。
冷卻:為什麼一定是氣冷,而且是紊流
前一代用的是藍寶石接觸式冷卻。這台改成氣冷,有兩個理由。
第一個是物理的。 接觸式冷卻剛貼上去很涼,但它的冷量很快就和皮膚溫度中和了。對長脈衝治療來說,需要的是持續把熱帶走,氣冷可以一直吹。
第二個理由更關鍵,而且是它逼出了整台機器的設計——留到下一節講。
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:他們用的是紊流(turbulent flow),不是一般的層流(laminar flow)。紊流的散熱比較均勻。
實務上的提醒是:不要拿冷風對著治療區猛吹,那會破壞紊流的狀態。
六、最聰明的一步:不看能量,看溫度
傳統雷射怎麼設定?設一個能量密度,打下去。
但這個能量真正進到皮膚裡有多少?沒有人知道。
妝沒卸乾淨、塗了麻藥、這個人出油多、那個人皮膚乾——同樣的設定,實際吸收進去的差很多。所以醫師只能靠經驗、靠看終點反應(泛白、紅斑)去猜。而打皮脂腺這件事,根本沒有可靠的即時終點可以看——等你看到紅了,常常已經晚了。
這台機器換了一個做法。
研發過程中發現:皮脂腺的溫度和皮膚表面的溫度呈線性關係。
那就不必猜了——在手把上裝一顆熱像鏡頭,量表面溫度,就知道下面的腺體到了沒有。溫度不夠就多給一點,到了就不給。
表面約 41 度的時候,腺體大約 70 幾度。
(把終點從能量改成溫度,這件事我之前單獨寫過:〈皮脂腺的狙擊手:1726 nm 雷射如何發動一場「溫度的精準戰爭」〉。)
所以這台機器的治療終點是溫度,不是能量。醫師設定的不是焦耳,是攝氏。打完之後表皮沒有損傷,但皮脂腺被破壞到——切片上在 400 微米、1 毫米、1.3 毫米的深度都能看到腺體被破壞,而且不只中間的皮脂細胞,基底層也被破壞到。
而這一步,回頭決定了冷卻方式:接觸式冷卻的藍寶石晶體會擋住熱像鏡頭,看不到皮膚。所以只能用氣冷。
這是整台機器最漂亮的一個因果鏈——為了看得見溫度,冷卻方式被鎖死了。
從開環到閉環
能量怎麼被決定,有兩套機制:
開環(open loop):先建一個大型資料庫,收各種人在各種狀態下的升溫模式。治療時先量前 3 發升了多少度,去比對最接近的那一條曲線,後面就照它走。(講者的比喻是:這比較像 AI 的做法。)
閉環(close loop):用高速熱像攝影機量連續 3 發的最高溫與最低溫,畫出曲線,模擬之後每一發會落在什麼溫度區間。
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設計:冷卻不是「放下去冷 10 秒」,而是要降到設定的起始溫度才會擊發。 講者特別點名市場上另一台因為冷卻時間不穩定,病人常常覺得燙。
boost mode:一個為了痛感而生的模式
標準模式打到第 3、4 發的時候,表面溫度已經超過人能忍受的極限——大約攝氏 52 度。過去常常要做神經阻斷才進行得下去,不然病人受不了。
所以有了 boost mode:前面幾發維持在 52 度附近不再往上疊,只在第 6 發瞬間拉高到 70 幾度,一次把腺體推到破壞溫度。
臨床試驗顯示:boost mode 的效果不亞於標準模式,但痛感明顯降低,舒適度提高很多。
七、回到開頭那張表
現在可以回答第一節那個問題了:為什麼同一個波長做得出 3 台完全不同的機器?
因為 1726 只提供 1.2 倍的選擇性。做出這個波長,只走了一半的路。 剩下的一半,全是工程決定:
| 要解的問題 | 這台的解法 |
|---|---|
| 功率不夠 | 3 根拉曼光纖併聯 |
| 高斯中心太強、邊緣不足 | 做成平頂光束,一發到位 |
| spot size 要多大 | 模型算出 5 毫米 |
| 基底層吸不到熱 | 脈寬做成 100 毫秒,長於 TRT,讓熱受控溢出 |
| 深度不夠 | 6 發堆疊往下鑽 |
| 不知道能量真正進去多少 | 熱像鏡頭閉環,終點改成溫度 |
| 熱像鏡頭看不穿藍寶石 | 只能用氣冷 |
| 第 3、4 發就超過痛覺極限 | boost mode,只在最後 1 發拉高 |
講者的判斷是:用光纖比用二極體容易達成這一整串;另一台從開始做預調期的時候就分家了。
但這句話要標清楚:那是講者個人的技術立場與選擇,不是頭對頭試驗的結論。
八、然後是這台機器做不到的事
講完所有工程,必須回到第二節那個結論。
皮脂腺有 4 群幹細胞,而基底層吸不到熱。你怎麼打,它都不會消失。
所以正確的說法不是「消除皮脂腺」,是把它正常化。
打完之後被破壞的是成熟的皮脂細胞與 Blimp1 前驅細胞。剩下的 4 群幹細胞不用破壞、也無法破壞——而它們補回來的,是健康正常的前驅細胞、正常的皮脂細胞。分泌就不會那麼多。
這推出兩個必然的結果,而且兩個都該在治療前講清楚:
第一,打完不會變得很乾。 因為皮脂腺還在,只是分泌回到正常。
第二,打完不會永遠不長痘。 因為讓皮脂腺「被綁架」的那些因素——雄性素、高升糖飲食、作息、太油的保養品——雷射一個都沒有處理到。它們還在,就會把已經正常化的腺體,重新拉回病理狀態。
九、皮脂腺不只是痘痘
會議後半場花了一整場,把皮脂腺連到三件病人更在意的事。這是產品定位上最關鍵的一步。
毛孔。 20 年前的韓國研究就指出皮脂輸出量是毛孔粗大最重要的原因,兩者相關;年紀與男性也相關;女性在排卵期毛孔會特別明顯。10 年前的回顧列出 3 個成因:皮脂、毛孔周圍的組織結構(膠原與彈性纖維的變化)、毛囊本身的體積。3 年前的回顧則說:各種治療都需要多次、需要合併,而在較年輕的族群(大約以 30 到 40 歲為界),最重要的還是治療皮脂腺;年長者則要再加上回春。
暗沉蠟黃。 皮脂在皮膚表面很容易氧化,照到紫外線幾小時內就會氧化。2018 年的研究進一步指出:毛孔周圍的角質細胞會從氧化的皮脂獲得羰基化蛋白(carbonylated proteins),讓毛孔看起來更暗。再加上毛孔粗大讓表面反光不均勻,整體就顯得蠟黃。
泛紅與類酒糟。 酒糟的致病機轉裡,除了大家熟知的熱、免疫、血管、屏障、蠕形蟎、代謝失調之外,皮脂腺功能失調也是重要的一環。而且皮脂細胞本身就會分泌 IL-8、IL-1β、IL-6 等促發炎因子,讓免疫細胞更容易聚集到皮膚。
換句話說:把它從「治痘痘的機器」,重新定位成「管皮脂腺的機器」。
十、生意是怎麼被算出來的
這台機器的市場,不是「比 A 酸更有效」,而是那些因為各種理由不吃 A 酸的人:
- 青春期學生:父母抗拒 A 酸,怕影響身高、怕抽血、嫌每個月回診麻煩。打 3 到 4 次、之後半年不用回來,家長願意付
- 成人痘與育齡婦女:擔心肝指數、血脂、掉髮,或根本不能吃。局部反覆的痘痘(生理期、鬍子周圍)可以只打局部,費用負擔小
- 油痘肌與高端客:痘痘不嚴重,但困擾出油與毛孔。電波、音波、注射都做過了,唯獨沒做過有效的控油
有一個臨床上很實用的觀察:吃過好幾輪口服 A 酸的人再來打,效果不會差太多——因為 A 酸不會讓皮脂腺永久萎縮,還是有足夠的標的。
診所端的操作也攤開了:機器最高 36 瓦、調不上去,所以參數幾乎不用調。治療終點是溫度:額頭 41 度(皮膚薄、貼近骨頭,痛感明顯,而且有文獻指出溫度太高相對危險)、中下臉 43 度、身體 45 度。原廠建議 1 個月 1 次、連續 4 次;有診所的實務是做 3 次,第 4 次留給嚴重或出油特別多的人。
要敷麻敷足。加上清潔與術後,病人在診所要待三個小時(雷射本身約 40 分鐘)。
而在急性大爆發、囊腫型的時候,1726 的標的只有皮脂腺,它不抗發炎。大火在燒的時候一定要合併——口服、外用、藍光都可以,先讓發炎降下來。個案顯示囊腫確實會變小、毛孔與膚質改善、病人滿意,但痘痘後面還是會冒;如果沒有接續治療,滿意度會在第 4 次之後隨著復發下降。
一個被放棄的數字
有一個細節我覺得特別誠實。
有診所原本很認真地測皮脂、做前後對照。後來不測了。
兩個理由:測不準(要求病人 6 到 8 小時不洗臉再過來,但他來的路上擤個鼻涕、摸一下鼻子,數字就失準了);以及——萬一打完顯示皮脂反而增加,病人會不高興:那我花這些錢在幹什麼。
一個測不準、又可能讓客人不開心的數字,最後就從流程裡消失了。
這句話適用的範圍,遠遠不只這一台機器。
十一、這些數字要打幾折
第一,這是廠商辦的上市發表會。 台上每一位講者都是使用者或引進者,立場不是中立第三方。這不代表內容不可信——那些機轉、模擬與工程史都查得到原始文獻——但選題與取捨一定有傾向。
第二,跨海比較那一段不是頭對頭。 泰國的講者引用了兩份研究:一份用這台、做 4 次,一份用另一台 1726、做 3 次,收 28 位亞洲病人、平均年齡 29 歲、多數為第 4 型膚質。發炎性痘痘在三個月分別是 −62% 對 −56.5%,到九個月變成 −69% 對 −30.4%;皮脂從 −41% 升到約 −60% 對持平在 −43% 至 −46%。數字看起來差距明顯,但設計不同、不是頭對頭。他自己的結語是「仍需要直接的對照研究」——這句話由他自己說出來,我認為是整場最值得記下的一句。
第三,病例照片沒有對照組。 各講者展示的是自家診所個案,追蹤時間多半 1 到 5 個月——其中一部分臨床照片由我提供。這些都是實際治療的紀錄,但它們是個案,不是試驗;沒有對照組、沒有盲化、沒有預先設定的終點。「打完過敏就不癢了」「蠕形蟎不用再殺了」這些都是單一個案的觀察,不能外推。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反向觀察:有病人打完抱怨很乾(要同步加強保濕),也有病人兩個月後反映反而覺得油——講者的推測是蠕形蟎減少後感覺油量變多,或保養品沒有跟著換。
第四,深度與破壞比例的數字,來自模擬與組織切片,不是人體的療效終點。 能在切片上看到腺體被破壞,跟病人半年後臉上長幾顆痘,是兩件事。
第五,病例影像不對外流傳。 該場會議明確要求,本文也沒有、不會有任何病例影像。
十二、我從這一整場帶走的
如果只留一句,是那個 1.2 倍。
一個看起來決定一切的規格數字,實際上只提供了 1.2 倍的選擇性。真正把它變成一台能用的機器的,是後面 20 年——從一台放不進診所的自由電子雷射開始,併聯光纖、把光束壓平、算出 5 毫米、決定把脈寬做得比熱弛豫時間更長、裝一顆熱像鏡頭、把終點從能量改成溫度、再為了痛感做出 boost mode。
這些不會出現在廣告上。廣告上只會有那四個數字。
而如果要留第二句,是那 4 群幹細胞。
因為它同時解釋了這台機器為什麼有效、為什麼一個月打一次、為什麼對發炎性痘痘比對閉鎖性粉刺好、為什麼打完不會變乾,以及——為什麼它永遠不可能是最後一次治療。
能被工程解決的,只有腺體那一段。剩下的——飲食、作息、荷爾蒙、你抹在臉上的東西——沒有一樣是雷射打得到的。
🧩 痘痘藥的線索
八關、約五分鐘,整理出你的痘痘比較適合哪一種外用藥的方向,還有看診時可以跟醫師說什麼。答案不會送出、不會存下來。
開始整理 →本文為衛生教育說明,非醫療廣告,也不構成療效保證。醫美療程的結果因個人膚況、體質與術後照護而異,任何療程都有風險與不適合的族群。是否適合施作、如何搭配,須由醫師當面評估後決定。